农 业 普 法 通 讯
第九期
(总第120期)
浙江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省农业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日
编者按:农业普法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的重要内容,丽水市各农业局在今年3月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律进乡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现将《丽水市农业局全面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与《台州市农业系统2008普法工作计划》一并印发,供各地学习、借鉴,进一步做好农业普法工作。
丽水市农业局全面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今年以来,我市出现了罕见的持续低温、雨雪和冰冻天气,给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灾害发生后,全市各级农业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迅速行动,积极应对,取得了抗雪救灾的阶段性成果,为全面开展农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夺取全年农业丰收起到积极的作用。
从3月初开始,我市各级农业部门开展了以“法律服务进农家,绿剑执法为大家”为主题的多种形式的法律进乡村活动,截至3月25日,全市共开展宣传活动42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10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6.7万份,悬挂、张贴横幅标语104条,举办咨询培训42场次,接受群众咨询1.2万人次,参加现场活动企业20多家,展销优质农资产品货值24.1万元。
3月20日,丽水市农业局、遂昌县农业局和遂昌县云峰镇人民政府联合在遂昌县云峰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暨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科技服务”现场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推进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农业科技服务、促进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现场设立了农业法律咨询台、农技服务台、优质农资推荐台,市县两级农业法律、农技专家出席,丽水市兴合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等五家丽水市首批“农资经营诚信放心店”和浙江惠多利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农资生产企业参加了优质农资宣传、推荐、赠送活动。市局张国平副局长出席现场活动并作讲话。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龙泉市人大组织市农业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等部门执法工作人员,分组对城区及小梅、安仁、八都等乡镇的农资经营市场进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执法检查。庆元县农业局组织执法大队、科教科、种子公司、农技推广中心、农机管理站、食用菌办、荷地镇农技站以及万丰农资公司等单位在荷地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农业法律法规、农业科技下乡宣传活动。青田县农业局组织执法大队、检测中心、推广中心、畜牧局、信息中心在舒桥乡开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宣传活动。3月10日至15日,莲都区农业局开展了为期6天的农业法律法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20余名执法人员和农技干部先后在富岭、联城、碧湖、大港头、老竹、雅溪六个乡镇(办事处)举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参加了市消委会组织的“3·15”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景宁、青田、龙泉等地也组织人员参加了“3·15”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
各地根据农业产业发展、农民需求情况,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和农技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农资识假辨假、维权和科学使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优质放心农资现场展示等形式,增加了农民科学购买农资的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了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行政执法有力、企业高度自律、群众广泛参与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新体系,形成了较为浓厚的支农护农氛围。
台州市农业系统2008普法工作计划
2008年,我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发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台州”建设,充分发挥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宣传,使全市农业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使广大管理相对人增强法律意识,树立诚信实用、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观念;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有序推进;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正当利益,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二、 工作重点
(一) 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台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台州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工作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详细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二) 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一是建立局中心组学法制度。全市农业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制定详细计划并付诸实施,党委(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学习法律知识2次。二是建立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利用“星期一学习夜”、“三农讲坛”等阵地,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法。三是建立执法人员学法制度。重点做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基本农田保护、动植物防疫、农机安全、农经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 深入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根据《台州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规划》的总体要求,2008年度是本规划启动后进入全面推进的关键性一年,也是认真总结“十镇百村”试点,开展“百镇千村”全面实施规划任务的关健一年。2008的“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的任务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全面实施“百镇千村”推进计划,加强对面上“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的指导督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制定年度实施工作计划;二是总结分析农民学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三是总结“十镇百村”试点经验,指导面上学法、普法工作;四是在全市全面推进“百镇千村”农民学法维权工程,每个县(市、区)至少要确定10个乡镇作为农业普法的重点乡镇;五是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乡(镇、街道)和村级宣讲骨干开展宣讲、举办咨询活动等形式,深入农村开展农业法律知识宣传,推进农村法制建设。重点做好农村基层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种养殖大户的农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六是组织编写全市百万农民学法维权案例汇编;七是会同普法机关指导全市农民学法维权工作的开展。
(四) 加强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宣教工作,着力增强相对人依法生产经营的观念,促进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
三、 工作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普法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各级要充分认识农业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广大涉农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通过学法活动,可以帮助我们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向行政相对人的普法教育,可以帮助他们树立依法经营的理念;通过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可以帮助他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二) 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做到机关干部学法与开展普法宣教工作相结合,自学与集中辅导学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对广大群众的普法,要组织开展宣讲教育与其他形式相结合。要结合农业恳谈活动、春耕服务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送法下乡。要结合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绿剑”执法系列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农资有关法律知识和识假辩假知识的宣传,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要结合农民培训,安排农业普法课程。要利用农业信息网站和农村远程教育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科技专家的特长,结合实际,把比较单调的学法、普法过程做得形象、生动。要针对农民的特点,采取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录像、法制漫画等生动活泼、通俗形象、为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大众传媒,运用贴近农民生产生活的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典型案例,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化娱乐,真正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三) 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级要积极争取建立农业普法投资保障制度,把农业普法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正常预算,为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安排专项培训经费,保证农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 加强领导,及时总结。各地要加强领导,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此项工作,把农业普法工作列入各级农业部门的重点议事日程。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力争变部门的思路为政府的决策,变部门的工作为政府的行为,增强工作主动性。各地要及时掌握和总结本地农业普法工作,于6月15日、12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半年度、年度农业普法工作总结和附表2报市农业局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