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07年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实施年,各农业部门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15个农业普法试点单位,在去年普法活动中,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而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出色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现将部分普法试点单位的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供各地交流、学习,进一步在创新农业普法方式方法和提高普法实效上取得新进展。
象山县农林局2007年度法制
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200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普法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三农”工作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积极开展全省农业普法示范活动,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2007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及时制订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一是健全组织。为加强对农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鉴于人事变动,我局及时发文调整了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局属各单位一把手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党政班子对我局的种子管理体制、农资打假、绿剑行动、农产品质量整治、重大行政处罚等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部署。二是制定计划。为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于2月份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要点、法制宣传教育安排、工作要求和措施。三是落实经费。农林普法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我局安排了相应的普法经费,用于印制普法宣传材料,购买法律书籍等,为普法工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农林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送法下乡,服务于基层和农民。我局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农民、关注农村、支持农业的氛围,增强农民群众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他们依法维权的能力。上半年,我局以送科技、送识假辨假知识、送优质农资为重点,3月15日—4月15日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3月17日,局领导走进县广播电台《阳光热线》直播室,通过答记者问和直接与群众对话的形式,宣传农资打假护农行动。3月20日,在定塘镇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会,来自定塘以及邻近镇乡的近千名群众到宣传现场索取宣传材料、咨询有关问题。象山电视台、象山广播电台、今日象山、象山农业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宣传效果十分显著。下半年,以森林防火和林地管理知识为重点,进行森林生态安全教育。据统计我局已举办法制培训活动28期,受训2200人次,送法下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11次,发放《中小学生护绿、防火宣传卡》和《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148000余份,签订《食品安全整治告知承诺书》410份。同时做好联系乡镇定塘镇及联系村法制宣传教育,对全县5个镇、乡的村干部约300人进行了农村经济管理法律知识培训,对10个镇、乡(街道)的600余名机关干部及村干部进行了森林消防法律知识培训。二是以新法颁布为契机,加大专业法宣传力度。2007年农林法律法规新颁布、修订实施较多。我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实施<种子法>办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颁布修订为契机,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答记者问、印发单行本、培训班、座谈会、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启动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法律精神的知晓度,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地贯彻实施。三是创新宣传手段和活动载体。我局采取现场咨询、宣传挂图、报纸专栏、网站专页、手机短信、“农民信箱”、送电影下乡、农民培训等多种手段进行农林法律法规的宣传,在服务农民中教育农民,让农林法律法规留在乡村,留在社区,留在农民和市民的心中。专门编印了《农林法律知识读本》1500册、《农资购买使用小常识》5000册、《象山县农林局致农民朋友们的一封信》4000份、《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500份。全年发布了230余条(件)执法信息和法律学习资料。此外,还组织全县17名农业镇(乡)长、街道主任参加全市基层干部林业法规培训班。
三、注重实效,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和执法人员培训
一是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逐年强化,在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计划中,法律知识的学习成为重要的内容,带动全局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理论中心组已学习了《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局领导班子成员还参加了县委组织部、县普法办组织的《宪法学》学习和考试。二是加强对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为提高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认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我局组织机关干部学法6次,学习了《物权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收看电视专题片《职责与犯罪》。局领导还带领执法人员旁听了县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现场庭审活动。4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选送14名农业干部参加了省农业厅举办的执法培训。以“三基”工程建设和“三考”活动为有效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四、依法治理,在执法实践中扩大普法成果
我局切实加强农林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开展执法活动。一是加大监管力度。根据国家、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森林资源保护、动植物疫病防控等重点执法领域,认真组织开展了绿剑打假护农、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绿盾护林”、绿锋行动等行政执法活动,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0件(林业违法案件35件、农业违法案件15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的案件4件,有力地打击了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为维护生态安全、农民权益和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保障。二是及时调处纠纷。我局在加大对违法行为查处的同时,积极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及时疏导化解农资质量纠纷22起。三是严格依法许可。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成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许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年共办理农林许可事项8669件,到期办结率达100%。我局县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被评为“象山县文明示范窗口”。
2007年,我局比较好地完成了农林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但对照县政府和县普法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在新的起点上高标准严要求,力争做到:在法制宣传教育思路上创新理念,在法制宣传教育实践上创新手段,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创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富阳市农业局2007年“五五”
普法示范试点工作总结
2007年是我局组织实施省“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工作的第一年。在省农业厅、杭州市农业局和市依普办的监督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这一主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核准的《富阳市农业局“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富农字〔2007〕89号)和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农业法制工作的若干规定》(富农字〔2006〕158号),积极开展各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省农业厅、杭州市农业局年初下达的普法工作任务。主要抓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普法组织体系。为了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示范试点工作的领导,我局在2006年7月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于2007年7月24 日专门成立了实施省农业“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11月5日,根据人事变动,局党委以富农委〔2007〕30号文对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作了调整;11月5日,局又以富农字〔2007〕139号文对农业“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作了调整,两个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加强普法工作领导的同时,注重健全普法队伍建设。局在2007年年初,在各执法机构选任法制员6名并在各企事业单位和局办公室、产业信息科聘任普法联络员22名;确定政策法规科卜顺培同志为市依普工作联络员,局政策法规科丁荣法科长被聘为我市“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和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由于我局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普法组织体系,从而为顺利推进省“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完善考核,提升普法队伍素质。7月初,局制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教育培训机构、机关科室三个农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建立普法台帐、参加农业普法培训测试等内容列入考核评分细则,并明确考核指标和分值,为顺利开展普法示范试点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组织开展普法业务培训。2007年5月,我局组织普法骨干参加市依普办举办的普法业务法制培训班;7月31日,局举办普法联络员业务培训班,组织学习富农字〔2006〕158号文、富农字〔2007〕89号文和局《关于印发农业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富农字〔2007〕75号),邀请市依普办领导系统讲解普法台帐规范化制作的知识,由党委副书记孙金土同志代表局党委宣布农业普法联络员的工作职责;9至10月,局先后召开执法线、推广线、机关科室三次普法业务交流会,对各单位在普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给予现场指导和解答。通过上述活动,努力使法制员、普法联络员队伍的素质尽快适应开展普法示范试点的需求。
三、落实经费,有序开展普法活动。4月,局党委印发《富阳市农业系统2007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提出:“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各项普法工作任务的完成”,富农字〔2007〕89号文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从2008年起,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预算。截止11月底,局用于媒体宣传报道、悬挂宣传横幅、编印法制宣传专刊、举办法制培训、制作宣传图版、召开全市农业依法行政会议、参加普法学习考察的经费达4.8万余元;此外,局和各事业单位还投入3万余元,分别为授权执法机构法制员、所在单位普法联络员配备了电脑6台、照相机5架,基本满足了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
2007年,我局先后制定了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4个,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至12月5日,已编印法制宣传专刊(主题报道)4期,发放13500份;通过《富阳日报》、《富阳依普》和富阳电视台专题报道3期;在城区主要街道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地悬挂横幅52条;在全市城乡张贴宣传标语4700余张;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制培训班7期,局中层以上干部、农业执法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840多人次受训。5至11月,局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就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贯彻实施种子法律法规等法律问题授课4次。此外,我局积极参加市法学会、市农办联合举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研讨会,通过富阳电视台制作了“推进农业依法行政,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专题片,在《农业综合执法》、《浙江现代农业》、《富阳文刊》发表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方面的论文3篇。
四、创新方法,着力提高普法效果。一年来,我局始终把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作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提高普法效果。一是实行农业法制宣传与农业技术辅导相结合。在《富阳农技》增设“政策传递”和“法制园地”两个栏目,将双月刊改为月刊,对重要的农业法制宣传活动及时增编专刊,使全市种植、养殖大户、乡村干部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负责人每月都能接受一次以上农业普法教育;二是实行农业法制宣传与农民信箱运作相结合。我局曾两次通过市农民信箱联络总站向全市农民信箱用户发送新的农业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实施、主要内容解读、宣传标语口号等信息,同时,在局门户网站法律法规板块及时刊登农业法律、法规、规章全文和解读文章、农业法制工作动态等信息20余条。三是实行农业法制宣传与大型专题活动相结合。2007年,我局充分利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展销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仪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平台,分别在胥口镇、鹿山街道、场口镇、春江街道等地开展农业法律现场咨询活动,组织参加法律咨询活动4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23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20人次;四是实行农业法制宣传与农业违法行为投诉相结合。4月初,局对原《关于受理、处置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若干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按照“农业法制宣传与农业违法行为投诉相结合”的思路,重新制定了《富阳市农业局12316工作规则》,将“12316”农业执法投诉电话改为农业法制热线电话,将“提供农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服务和相关法律知识解答”列为“12316”的首要工作职责,明确由局政策法规科为“12316”的受理机构。4至11月,局政策法规科通过“12316”耐心解答市民或者单位提出的农业法律问题43个,受到群众广泛赞扬。
尽管我局在推进普法示范试点中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要全面完成《富阳市农业局“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工作方案》和《富阳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还需付出更大更艰巨的努力。当前,我局要认真分析普法示范试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富阳市农业系统2008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着力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普法队伍素质,着力增强普法经费保障,使我市农业普法工作真正在全省农业系统发挥示范试点的效应。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省农业
“五五”普法示范试点暨“百万
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工作总结
根据省农业厅浙农政发〔2007〕10号《关于组织开展农业“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13号《关于确定“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单位的通知》和《台州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作规划》,我市紧紧围绕“三农”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开展以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为主题的“五五”普法工作。
一、积极行动、组织实施
一是对省厅确定我市为“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单位和台州市部署开展“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后,不仅本局班子专门听取汇报研究,还及时地向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暨市司法局有关分管领导作了专门汇报,争取他们对开展这项工作的支持;二是及时制定了《温岭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工作规划》,并以市人大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农业林业局联合下文至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三是及时制订了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五五”普法2007年度计划和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按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四是将浙江省农业“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单位暨温岭市实施“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立入本级财政预算项目。
二、健全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制度
一是制订了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局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重点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除各执法机构自行组织学习外,今年还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温岭市组织的法律知识更新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了全部合格的成绩,并组织16人新上岗人员到省农业厅进行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考核;二是建立学习日、学习夜定期学法与结合实际工作自学法律相结合的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和法律水平。
三、确定试点镇,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一是根据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结合省农业“五五”普法示范试点工作和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作这个主题和难题,与市普法办、司法局联合到大溪和与台州市农业局、本市普法办联合到箬横两个试点镇,召集有关镇村干部、人民代表、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大户代表,就如何开展农民法律宣传教育和学法维权工作进行了面对面的咨询、恳谈活动;二是组织大溪、箬横两试点镇镇村干部各15人到台州市委党校,参加台州市农业局组织的“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程”普法骨干培训。
四、结合工作、送法下乡、服务“三农”、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今年3-4月份结合春耕备耕农事季节和贯彻宣传好中央1号文件惠农政策,组织开展送政策科技法律下乡服务“三农”活动,利用各农业重镇集市日设摊咨询宣传,接受群众咨询2580人次,送发政策法规宣传资料4万多份,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二是结合农业执法检查活动,动植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并深入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大户暨开展农业投入品监管检查,又一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三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等新法规出台,组织开展各类多种形式的法规宣传月活动。
五、结合各类业务培训,开展普法宣教工作
结合组织村级220名财务人员新上岗培训、以及动物防疫所人员等系列业务培训开展各类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管理相对人培训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法律知识2期420人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多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培训,组织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基地生产经营人员100多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知识,结合农民素质培训2万人接受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培训,重点是大溪、箬横两个百万农民学法维权工作试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