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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普法通讯(第106期)
    发布时间:2007-11-01
 

农 业 普 法 通 讯

 

第十三期

(总第106)

 

浙江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省农业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编者按: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及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828日在杭州召开了省直属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我厅作为省直机关代表之一在会上作了典型介绍,现将我厅政法处傅志国处长的发言印发各农业部门,供学习参考。

 

采取“六项”工作举措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浙江省农业厅

 

     做好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我厅把农业普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农业普法规划目标,在省普法办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比较好的完成了农业系统2006年度普法任务,并及时对2007年普法工作做出部署,努力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回顾过去一年普法工作,我们突出抓好六个方面。

    一、突出一个“早”字,工作早发动、早部署。根据“省普法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农业系统实际,在去年5月就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五五”普法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方式方法,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的同时,及时做好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分年度进行实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做到年初有规划、年终有总结。今年普法工作在去年下半年就予以考虑,纳入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今年初,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业普法工作的通知》,对全年农业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及时将1000余本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浙江省“五五”普法指定读本《“法治浙江”干部读本》和《浙江新农村法治建设丛书》读本,发给厅本级干部职工学习,形成了学法的良好氛围。

    二、开创一个“新”字,拓展新领域、新形式。在“四五”普法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探索行之有效的普法新途径。充分运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农业信息网等媒体,及时报道法制动态、宣传农业法制信息、普及农业法律法规等,利用《普法通讯》交流各地普法动态和经验,在“浙江农业信息网”开辟普法专栏,加强各地交流学习,促进各地共同进步。去年8月上旬与省法学会、农办、司法厅在萧山区联合举办社会主义新农村法治建设研讨会,邀请有关司法部门、大学教授、律师、集体经济组织代表等专家、学者80余人共同探讨新农村法治建设专题。还在全省确定15个农业普法试点县,以县级农业局为主探索基层农业法制宣传的有效方式。通过试点整体推进,扎实提升各地普法工作水平。建立县、乡、村农业普法联动机制,广泛运用“农民信箱”、农村远程教育等新载体,切实做到法律进村入户。今年6月在龙泉市举行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试点暨“法律进乡村”活动启动仪式,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引导农业系统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三、强调一个“先”字,领导与执法人员先学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广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工作,重点在领导。因此,我们强化各级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厅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组织“法治浙江”学习会,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以依法行政为主题,举办农业局长培训班,使领导干部在学法上先行一步,力求学得好一点、理解得深一点。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邀请法律专家为全厅干部职工作《物权法》讲座,推动了全厅学习《物权法》的热潮。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法制、执法及其他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公共法和专业法,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执法技巧等方面培训。配合农业部政法司组织全国农业行政执法培训班;举办全省农民负担监督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省基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学习《行政处罚法》等公共法和《畜牧法》等专业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新颁布的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农业执法文书制作为主要内容,培训全省法制处(科)长100余人;还组织有实践经验的同志介绍行政应诉等经验和心得,研究农业执法有关疑难问题、探讨案例,提高了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四、定位一个“准”字,普法点放在农资经营者和农民上。农资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列为农业普法的重点对象之一,我们把《畜牧法》现场咨询活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启动仪式放在农村,推动法律宣传教育重心下移,扩大覆盖范围。去年2月,结合强农富民送科技活动,在诸暨市开展大型农业法律政策咨询活动;11月,以省农博会为平台,向参展商和消费者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单行本,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咨询。还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的契机,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次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各地按省统一部署,层层落实,通过执法检查、办培训班、开座谈会、媒体宣传、科技咨询、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和贯彻。据不完全统计,仅《畜牧法》宣传,全省各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座谈会159次;举办培训班193期,培训人员36365人次;组织媒体宣传1785次,发表文章95篇;开展咨询活动189次,参加人员30015人次;统一印刷《畜牧法》单行本37600本,发放宣传资料近36万份,张贴标语21479张,悬挂横幅1732条,为畜牧业发展营造了更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同时,抓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浙江省肥料登记和使用办法》、《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后,我们与省人大农资环委、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单行本,启动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相关农业法律知晓度,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地贯彻实施。

    五、把握一个“严”字,严格规范执法。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能及权限等执法责任制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狠抓内部管理,实行内部管理制度化,未经资格培训和审验合格的执法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执法;强化对执法人员监督,坚决禁止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从事或者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坚决纠正执法中的各种不正之风。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开展“绿剑”春、秋季集中执法行动、“毒鼠强”专项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整治等三大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全省农业执法人员39835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34214家次,查获违规单位3310个次,查获假劣农资2278吨,挽回经济损失8117万元。在“瘦肉精”专项整治中,我厅会同省公安厅、省经贸委、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组织联合监督组,加大执法力度,并针对上海“瘦肉精”事件的发生,对专项整治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整个行动共立案60起,移送司法机关15起,签订告知承诺书57543份。联合省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对毒鼠强整治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毒鼠强整治成果,建立监督长效机制,努力减少危害。农业执法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种违法行为,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落实一个“人”字,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和督促普法活动。各级农业部门在人力、物力和工作经费方面给予普法工作必要保障,普法专人负责,专项经费要确保。每年举行1-2次农业普法人员会议,部署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普法经验、学习农业法律知识。在总结各地农业部门普法经验基础上,组织开展以建立市有普法讲师团、县有普法联络员、乡镇有普法宣讲员、村有普法宣传员组成的新型普法网络为主要内容的普法试点县建设,健全普法队伍,形成普法合力。

    近年来,我省农业部门比较好地完成了农业普法任务,但对照省政府和省普法办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全面总结近年来的实践探索,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我厅普法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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