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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农业部门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03-12-3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精神,我省各级农业部门认真做好《行政许可法》实施前的培训工作。
    从11月9日至26日,我厅分五批组织市、县(市、区)农业部门的领导、行政许可办理人员、法制处(科)长、执法骨干共800余人,进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各地农业部门对此次《行政许可法》培训十分重视,许多农业部门的一把手亲自参加。
培训期间,学员们着重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出台的背景以及实施该法的重要意义;学习了《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及其所规定的行政许可设定、实施、程序等法律制度;并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对农业行政管理的重要影响进行了深入探讨,提高了对《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的认识。
    至11月下旬起,各市农业法制部门陆续对2300余名农业执法、行政许可办理人员进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整个培训工作已于12月中旬全面结束。



                                                                              来源: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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