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义乌市上溪镇的集市日。省农业厅、义乌市人民政府联合在这里举行“浙江省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暨义乌市春耕备耕现场咨询活动”。15个普法示范试点法制机构负责人、义乌市部分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以及上溪镇农民600多人参加活动。省农业厅副厅长冯一鹤、义乌市副市长傅春明出席活动并作重要讲话。

冯副厅长指出,开展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是抓好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及春耕备耕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及“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法律进入农村、贴近农民的亲民工程。维护农民这个最大群体的民生利益和民主权利,保护农业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区域农村的和谐发展,开展广泛深入持续的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尤为重要,切实发挥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

冯厅长就当前做好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提出了四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服务宗旨。要根据当前三农工作形势发展要求,按照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明确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重点,着力宣传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生产安全等方面法律政策规定。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要让农民兄弟真正了解掌握这些与他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地应用到实践中。二是注重载体创新,增强普法实效。要将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农业普法宣传与送放心农资、送农业科技、农民技能培训、农民远程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拓宽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途径。要善于综合运用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资源,扩大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的覆盖面和辐射力。要通过农业涉法案件以案说法、开展文艺演出、制作法制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寓普法宣传于文化娱乐之中。要在农民生产生活中可能涉法的各个环节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提供表达诉求、表达民意、维护权益的便捷渠道,提高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的实效性。三是加强组织协调,整合普法资源。要善于组织协调,善于整合资源,善于发挥各方积极性,善于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各负其责、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争取宣传、司法、基层政府、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支持,加强沟通、联系与合作,借助多方力量掀起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的热潮。要充分调动农业系统一切力量,发挥法制宣传、行政执法、技术推广等机构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合力扩大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活动的规模效应。四是落实人力物力,夯实保障基础。要根据农业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农业普法宣传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力量,强化业务培训,健全队伍体系,提高队伍素质,真正肩负起农业普法宣传的社会责任。要加大农业普法宣传经费投入,在保证日常经费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专项宣传经费,满足农业法律进乡村宣传各项工作的需要。

本次活动组织农业法制、科技人员在现场接受农民的法律、科技咨询,并组织开展放心农资展示展销,受到广大农民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