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农业“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试点县和“法律进乡村”活动,是一项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惠民工程。为深化基层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探索农业依法治理的新路子,6月26日,省农业厅在龙泉市八都镇举行农业法律宣传教育试点县暨“法律进乡村”活动启动仪式。省农业厅副厅长冯一鹤、龙泉市四套班子领导、各市农业(农机)局法制处长、义乌市农业局法规科长参加仪式,丽水市农业局局长杜光旻主持仪式。

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本次启动仪式,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在全省范围掀开农业普法的新篇章。冯副厅长对开展农业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冯厅长指出,法制宣传教育是农业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普法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部门,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二是要明确目标。各试点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普法试点的目标和具体落实措施,加强对农民、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合作社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培育他们学习法律、崇尚法律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从事生产经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加大农业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广泛深入地宣传农业法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作用。各试点单位要开拓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结合点,积极开辟农业普法的新领域、新阵地,运用农村远程教育网络、“农民信箱”工程、“阳光工程”等载体,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宣传新办法、新路子,以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农民朋友乐于接受、易于接受法制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舆论氛围。四是要加强保障。工作人员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要得到保障,配齐配强力量,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加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人、财、物方面的投入,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各试点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要认真抓落实、见行动、求实效。重视建设和培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着力构建农业普法体系,县(市、区)要有普法宣讲员,乡镇要有普法辅导员,村要有普法联络员。多搞法制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而努力。



本次活动组织农业法制、科技人员和律师在现场接受农民的法律、科技咨询,受到农民的的广泛欢迎和一致好评。8个咨询台前围满了人,近万份法律资料不到几分钟就被一“抢”而空,反映了农民对法律和科技知识的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