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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厅政法处     发布时间:2007-03-02
 

 浙农政发〔20072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市农机局: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农办政〔20067号)要求,我厅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了优秀行政处罚案卷评选活动,对2006年度按一般程序实施并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互查和抽查,对各市择优推荐的33个案件进行集中评查,选出3个案卷参加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其中绍兴县农业局办理的经营劣质种子案和义乌市农业局办理的生产擅自修改标签农药案被评为农业部2006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现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从评查情况看,各地农业部门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重视,行政执法水平总体有所提高,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完善,案卷质量较往年明显提高。绝大多数案卷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罚程序合法规范,案件处罚适当。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案卷归档也比较及时。

二、存在的问题

评查发现各地案卷质量不平衡性较明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个别处罚案卷被处罚主体认定不够准确,个人或组织混淆不清,对内部承包关系仍认识不清。执法文书中,把证人认作当事人;当事人身份证明遗漏较多,当事人身份无法确认。

(二)笔录内容有待加强。询问笔录中,有些提问针对性不强、关联性不够,存在多问多答现象,影响证据效力。现场勘验笔录记载不全,执法人员执法活动未加笔录,无法与其他执法文书相印证。

(三)个别处罚案卷证据不够充分,处罚仅凭询问笔录。少数案卷调查取证不够规范,复印件未经核对签名,作为证据的照片、抽样单等无当事人签名、确认,影响了证据的证明力。

(四)处罚程序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案卷的处罚决定书时间早于处罚机关负责人签发时间。个别案卷超出办案期限但未经法定程序延长办案时间。个别案件没收当事人违法物品没有凭证,送达回证中未注明收件人与当事人的关系。

(五)文书制作仍需完善。200671后立案的处罚案卷仍使用旧文书,或者新旧文书交替使用。处罚决定书中,从轻、从重处罚的情节、理由不明,违法行为事先告知书处罚内容与处罚决定书处罚内容差别较大,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合理性不强。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未准确到条、款、项;个别案卷仍在使用法律法规修改前的旧版本,导致适用法律条款不准确。

三、下一步的工作要求

各地要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

(一)提高对行政处罚案卷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是行政执法活动的记录和凭证,对执法人员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各地要提高做好案卷工作的责任心,既保证当事人合法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又做到自己的职责得以有效履行、行政权得以依法落实。

(二)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坚持省、市、县上下联动,继续做好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增强执法办案的实际操作能力。要继续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高基层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能力,严把处罚案件审核关,切实做好监督工作。

(三)建立健全执法规章制度。在原有相关制度基础上,省厅将制定和修订行政处罚办案程序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新文书制作要求。高度重视执法程序,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规范和提高文书制作水平

 

附件: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

 附件:

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名单

 

1.使用国家禁用药品案

处罚机关: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局

经办机构:萧山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案

处罚机关:宁波市鄞州区农林局

经办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3.无农药登记证生产农药案

处罚机关:宁海县农林局

经办机构:宁海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4.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案

处罚机关:乐清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乐清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5.经营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种子案

处罚机关:苍南县农业局

经办机构:苍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6.经营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处罚机关:长兴县农业局

经办机构:长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7.在饲料中添加国家禁用药品案

处罚机关:海宁市农业经济局

经办机构:海宁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8.经营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案

处罚机关:上虞市农林水产局

经办机构:上虞市农林渔业执法大队

9.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案

处罚机关:金华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金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10.在饲料中添加国家禁用药品案

处罚机关:江山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江山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1.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案

处罚机关:丽水市农业局

经办机构:丽水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12.销售标签残缺不清肥料产品案

处罚机关:丽水市莲都区农林局

经办机构:丽水市莲都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3.经营假农药案

处罚机关:温岭市农业林业局

经办机构:温岭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14.经营标签残缺不清农药案

处罚机关:舟山市定海区农林局

经办机构:舟山市定海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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