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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业法制工作研讨会在杭州市召开
来源:厅政法处     发布时间:2006-10-31

         

为进一步明确农业部门法制工作的职能和重点,研究交流强化农业法制工作的措施和经验,落实年内的各项工作安排,提出明年的工作思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农业法制工作,10月30-31日,我厅在杭州市召开全省农业法制工作研讨会,来自全省各地的农业法制处(科)长90余人参加会议,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杜康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杜康组长充分肯定了我省农业法制系统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杜组长指出,今年以来,各级农业法制系统把建设“法治浙江”与加强农业法制工作有机结合,取得较好成效;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组织全省农业部门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和行政许可项目清理与规范工作,有力地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履行农业法制监督职能,保障农业执法公平公正;完善农业地方法规体系,规范农业投入品市场主体行为;加强农业普法培训力度,努力营造农业法治氛围;深入开展政策调研工作,为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当好参谋。

     杜组长要求,要大力加强农业政策法制队伍能力建设.重点是要提高主动性和预见性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法制监督能力,提高为领导决策的参谋能力,提高对外沟通协作能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能力和清正廉洁能力。

      杜组长强调,要明确重点,全面完成农业政策法制工作任务. 2006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年、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年和“十一五”开局年。全面完成本年度的农业政策法制工作目标,对于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良好形势,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法治浙江”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各级农业政策法制机构要紧扣当前工作重点,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做好农业政策法制各项工作。同时要研究部署明年农业政策法制工作总体思路,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法治浙江”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农业政策调研,做好农业立法、普法、执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法制监督机制,加强队伍自身能力建设,努力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本次研讨会还邀请了经验丰富的法规处长(科长)就行政诉讼和如何做好农业法制工作等问题进行经验交流,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傅志国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作了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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