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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半年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及分析
来源:厅政法处     发布时间:2006-07-26
 

 

    今年上半年,我省农业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严格农资市场准入,强化市场整顿,大力开展质量监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

    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已经发放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登记证、品种审定证书、推广鉴定证书及营业执照等进行核查,加强对临时证照的清理,对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证照,一律依法注销或吊销。在日常监管基本到位的基础上,加强农资质量动态抽查。根据农时季节和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在春耕和秋播前等农资购销高峰季节,结合重点地区,制定农资质量抽查计划,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我厅在3月至5月组织开展了“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各地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统计,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47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网点10593个次,查获违规单位783个,查获假劣农资407.77吨,立案查处482起,结案321起,挽回经济损失6703.2万元。                   

     今年上半年我省农业执法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发案率下降。由于执法力度的加大以及农业普法效果的扩大,日常监管逐渐到位,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上半年全省共承办农业案件1175件,比2005年同期减少248件,办结1157件,结案率达98.5%。

    二是动检案件减少。随着有关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完善,上半年的动检案件共197件,比2005年同期减少182件,降幅达到48%。

    三是种子、农药等种植业案件仍居高不下。农药案件达到360件,比2005年同期上升53.8%。种子的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标签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农药无登记证,经营套用、假冒和过期农药登记证号,以及擅自扩大防治对象现象屡禁不止,下半年仍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四是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整个农业系统构建省、市、县三级培训系统,不断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上半年无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一件,均低于2005年同期水平。

    五是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各级农业部门不仅注重自身执法水平的提高,还重视农业法制的宣传教育,深入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广泛宣传,提倡诚信经营,提高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培养健康的经营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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