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7号)要求,近日,我厅出台全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2006-2010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
新出台的“五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三农”发展,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农业部门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农业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增强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提高维护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法律素质,提高维权能力,不断扩大农业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五五”普法规划以围绕中心,服务“三农”、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为基本原则,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主要是在农业部门干部职工、乡(镇)、村干部、管理相对人和农民中进行,具体要求是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着力于提高公务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着力于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着力于提高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服务的本领,更有效地为“三农”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着力于提高管理相对人的依法经营观念,确保诚信守法经营;着力于提高农民的法制素质,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等方面。“五五”普法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农民权益维护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四是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五五”普法的领导和监督,从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