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05-09-15 |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宁波市农机化服务总站及所辖各县(市、区)农机站:
根据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举办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新到农业行政执法岗位且已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1、种植业、畜牧业等农业专业法和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公共法;
2、农业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
三、时间和地点
请参考人员于9月27日(周二)到东茂宾馆(杭州市凯旋路451号,联系电话:0571—86028367)报到,授课、考试共三天时间。
四、费用
参考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其他费用由我厅承担。
请各地认真组织已报名人员按时参加,如有变化请提前告知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571—86757756)。
二OO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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