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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利民副厅长在全省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5-08-11
    一、上半年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回顾
    各地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齐心协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农业法制和执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依法行政《纲要》得到进一步贯彻实施
    一方面,积极抓好《纲要》贯彻实施。年初,我厅制定《关于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工作计划》,就《纲要》的学习培训、制定实施意见、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检查等作出周密部署,明确任务。5月下旬召开全省农业系统实施《纲要》研讨会,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领导作依法行政专题辅导。7月,厅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和部署全省农业系统贯彻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审议通过了我省农业系统贯彻落实纲要的意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和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还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真正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努力完善农业地方法律体系。向省政府报送《浙江省标准农田管理办法》立法送审稿及起草说明,起草《浙江省基本农田质量管理办法》,以厅规范性文件下发。起草《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草案。并按行政许可法规定,认真开展涉及临时行政许可项目的省政府规章全面修订和上升地方法规工作,向省政府报送《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办法(修正案)》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正案)》,并都召开了立法协调会;及时向省人大党委会和省政府提请审议《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
    (二)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
    春耕备耕期间,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丰富多彩的送法下乡活动,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77个市、县(市、区)农业部门积极组织送法下乡活动,送法下乡1240场次,法律进村入户1358场次,领导发表农业法制电视讲话89场次、刊登农业法制文章65篇,举办各类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法制培训班689期,培训61880人次,解答农民群众法律、政策咨询95572人次,发放农业法律、政策宣传资料508336份,张挂或张贴横幅、标语与公告41128份,制作黑板报、宣传窗1141期次,出动宣传车1289车次。
为了扩大新颁布的农业法律法规的影响面,各地重点做好《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浙江省沼气开发利用促进办法》和《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学习宣传活动,按省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座谈、宣讲、解讲、知识竞赛、刊登文章等形式开展宣传。各地还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并开展了全省农业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三)农资打假力度进一步加大
    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农资打假工作高度重视,3月底,吕祖善省长深入金华等地检查春耕备耕工作以及农资供应情况,茅临生副省长、俞仲达副秘书长赴三门县、瑞安市检查农资市场。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省厅根据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制定《浙江省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规划》(2005-2007年)和《2005年浙江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
    第一,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2月下旬,我厅在全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要求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统一行动、扎实开展。3月7日,联合杭州市农业局、余杭区政府在余杭良渚镇举办全省“绿剑”春季集中执法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启动仪式。各市也都由一个县(市、区)开展宣传周启动仪式,有62个县(市、区)开展了下乡现场宣传,组织258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现场展示展销优质农资产品9.3万公斤(件),57600余人次接受咨询,发放资料24万份,曝光近100个假劣品种,近200万人次收看收听了放心农资与维权知识的电视广播专题讲座,120余人参加农资监管知识远程教育培训班。
    第二,开展“绿剑”春季、夏季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种子的制售假劣行为、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经省外引种批准和包装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和肥料登记产品的登记证是否齐全、有效,产品包装、标识、宣传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生产经营无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标签标识不规范;违法经营两高农药及生产销售毒鼠强等违法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上半年共出动农业执法检查人员32162人次,受理“96323”投诉举报电话2585件,检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点)14874家/个次,查获违规单位(点)1428家/个次,查获假劣农资3517吨,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458起,结案1332起,挽回经济损失1794.8万元。
    第三,及时调处“飞雁牌”过磷酸钙肥害事件。5月以来,温州、宁波、丽水等地施用龙游飞雁化工有限公司“飞雁牌”过磷酸钙后,29个县(市、区)近2万亩经济作物受害。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恶化,分析查找原因,抽取样品检验。我厅紧急下发内部明电要求全面停止使用、追查和妥善处理该肥料。由于行动迅速、措施得力,事件得到平息 ,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该企业收回流散于市场的“飞雁牌”过磷酸钙2800多吨,补偿农户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另外,继续做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将毒鼠强专项整治及杀鼠剂监管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继续保持对毒鼠强整治高压态势。对收缴、置换的毒鼠强作了统一销毁。
    (四)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开展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配合“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的源头管理。确定了全年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和饲料、农业机械等农业投入品抽检任务。目前,已完成农业投入品抽检373个批次,对抽检结果进行全省通报。农资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农资监管关口前移,农资质量预警防范能力得到加强。
    二是积极推进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按省厅要求,积极落实,努力实践,已有21个县(市、区)进行试点,台州建立1019家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企业档案,温州、绍兴各县也开展了调查登记,临海、桐庐、平湖、鄞州等地已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是强化舆论监督。7月19日,召开了全省农资打假新闻通报会,17家中央和省级新闻媒体参加通报会。对抽检严重不合格的农业投入品和卫生杀虫剂产品,农资打假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例,龙游“飞雁牌”过磷酸钙肥害事件处理情况,以及上半年农资打假情况进行通报。各地也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及时宣传农资打假成效,收到良好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效果。
    四是探索现代农资经营新模式。农业部在全国15个县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试点工作,诸暨市被列为试点县,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启动。省农资集团公司在全省建立近20家“惠多利”农资经营连锁企业。黄岩成立全省首家农资配送中心-台州市黄岩桔都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涉及1000多个品种,300多个营销网点,实行信息、技术和物资统一配送。
    (五)农业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农业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执法监督。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组织对2004年度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自查和交叉检查,经省厅综合评议,确定5个优秀单位和7个合格单位,从而推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农业部要求,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各地共检查2004年以来办结的一般程序案件4200余起,并推荐优秀案卷参加省厅评议。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监督检查,认真分析梳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从检查情况看,各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行政许可,运转情况总体良好,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无复议、诉讼,更无因违反行政许可法行为而被投诉、追究责任的情况。
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农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些地方对农业法制和执法工作不够重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仍有存在;执法过程中程序不够规范、法律适用不准确、证据过于单薄、法律文书不规范、处罚存在随意性以及案卷归档不规范等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地方执法体制还未理顺,执法保障不力;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农资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二、下半年农业依法行政主要工作
    下半年,各地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着重抓好五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纲要》贯彻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准确贯彻落实《纲要》,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是各级农业部门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的工作任务。要高度重视《纲要》贯彻落实工作,把它作为农业部门一件大事来抓,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使依法行政统领农业部门各项工作。一是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为重点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使他们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明确重点。根据《纲要》及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抓紧建立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修订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行政许可法实施监督检查、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大农业预警应急体系等。三是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确保普法工作收到实效。省厅将对部分市、县(市、县)进行抽查,对5个普法试点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各地进行补正完善。在自查和抽查基础上,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总结,按时报送总结验收书面材料,落实好农业部门“四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四是启动“五五”普法。在总结“四五”普法同时,认真吸取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为“五五”普法积累经验;要深入调查研究,创新法制宣传新机制,为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继续抓好全省农业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加快推进规范化建设。去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以来,各地按照农业部《关于继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意见》及省四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体制规范行为 加强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行动,成立农业行政执法机构,重新明确职能,核定编制。目前,11个市、77个县组建了农业行政执法支(大)队,占应建数的96.7%,丽水市(除云和县外)、上虞、安吉等10多个市县的行政执法机构确定为监督管理类、人员定性为依照公务员管理。但少数地方贯彻落实会议和四部门文件精神力度不大,只停留在口头上,还没有实质性动作;有些地方的执法体制不顺,职能不明;有些地方在财政预算和资金安排上,把执法机构等同于一般事业单位,靠收取规费和罚没款过日子;许多地方执法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为此,各地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主动沟通协调,在四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是要在单位定性上下功夫。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管理职能,也是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机构编制、人事部门的支持,把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确定为监督管理类、人员实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以解决后顾之忧。
    二是要在明确职能上下功夫。目前仍有部分地方对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职能配置不一致,影响了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去年,省农业厅、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文件对农业行政执法机构职能作了明确规定,文件精神符合国务院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向,符合农业部积极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精神,文件的出台也是通过几个部门对浙江实际深入调研的结果,从下发到现在的贯彻情况看,效果也是明显的,因此,各地要坚决贯彻,严格执行。最近,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畜牧兽医体系改革 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5〕31号),有人认为与四部门的文件有些矛盾,这里我重申一下:两个文件没有矛盾,省政府文件中讲到的各级畜牧兽医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兽药、饲料、种畜禽的管理,指的是兽药、饲料、种畜禽的行业管理、产业发展,而兽药、饲料、种畜禽的市场检查、行政处罚是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当然,两者要加强协作,共同为产业发展做好工作。
    三是要在执法保障上下功夫。各地要主动争取当地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执法工作所必须的农资市场监管、质量监督、伪劣农资处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举报奖励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要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行政执法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作风关乎政府形象。下半年,我厅将专门举办执法骨干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经验交流、分析研讨,尽快提高农业执法办案水平。同时,各市农业部门也要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农业执法队伍。
    (三)继续抓好农业执法行为的规范工作,推进公平、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做到公平、公正和文明执法,是树立农业部门良好形象的一项重大举措。因此,农业执法行为规范与否事关重大,必须抓紧抓好。一是继续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总结提高。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文书,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要组织好农业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培训、农业部在我省开展的行政执法试点培训和农业部行政执法轮训。二是及时修订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加强责任制实施情况检查考核。在前几年实施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办法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将执法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三是继续抓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增强行政许可透明度,依法公开行政许可实施具体事项;要抓好行政许可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明确权限,规范程序,减少环节,简化手续;要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监督。
    (四)继续抓好执法行动,狠抓重大案件查处,加大曝光力度。一要组织开展“绿剑”秋、冬季集中执法行动。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组织开展好以兽药、饲料和种畜禽为重点的“绿剑”秋季行动和以农畜初级产品安全为重点的“绿剑”冬季行动,集中力量,加大力度,狠抓案件查处,切实抓住一批制假售假的典型案例,依法从重从快惩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并公开曝光,必要时可以邀请新闻媒体介入或跟踪报道,提高农资执法监管的震慑力。今后,各地也要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舍得花精力和财力,真正树立农业系统农资监管的社会形象和权威。二要加强许可监督。各地要认真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按条件核发许可证。下半年,要结合秋季执法行动,重点对兽药、饲料和种畜禽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许可监督检查。三要继续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健全例行定期检测和市场抽检相结合的制度,及时公布抽查结果,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四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农业执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农业执法工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进一步加强诚实守信经营的道德教育,积极促进行业自律,增强广大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
    (五)继续搞好试点,加快推进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去年底,省厅发出《关于加强农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按照《意见》要求,要做好三件事:一要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档案。按照农资企业信用管理的需要,调查整理录入各类信息,建立数据库。二要制定并完善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做到内部管理规范有序、进销台帐健全、指导服务周到、经营承诺讲信誉。三要建立农资企业信用管理服务平台。构建省、市、县三级农资管理信息网络,在信息查询、信用公示、信息发布和工作交流等方面实现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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