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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组到我省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03-12-29
    12月22日,由国家环保总局、中医药管理局和农业部等六个单位联合组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李振吉副局长带领的全国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组对我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农业生物物种保护方面重点检查了现行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生物物种资源的引进、流失、就地保护情况;种子库、种质资源库等移地保护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检查组听取汇报后,肯定了我厅所做的工作,对我省农业生物资源保护情况表示基本满意。
我厅历来重视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为加强对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的多样性,采取了多种措施。一是认真按照植物检疫法规和农业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1999]7号)文件要求开展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工作。我省自1981年起开始建立检疫审批工作制度,对国外引种进行检疫审批监管。我省植物检疫审批原始单证保存较为完整,检疫审批单上审批人员录入的引种数量、种苗名称和来源较为清楚具体,检疫要求与审批意见较为明确规范,审批基本按规定程序办理。二是出台《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浙江省畜禽品种审定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行种畜禽许可证制度和畜禽地方品种保护农牧部门负责制,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三是公布省级和市、县级各级品种保护目录,实行分级保护。四是采用多种保种技术,开展种畜禽质量和健康监测,提高种畜禽质量。五是制定《浙江省畜禽种苗工程建设规划》,促进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开发。
经过近20年来努力,我省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81-2002年,我厅植物检疫站直接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2089批次,累计种子26.82万公斤,苗木89.23万株(枝、粒、颗),经审核后报农业部审批种苗57批次,种子7.68万公斤,苗木14.16万株(枝、粒、颗),引进各类农作物(花卉、草坪)品种近300种,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有效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传播蔓延。全省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繁育体系不断健全,目前有地方良种、培育品种(品系)和国外引进品种共60余个,其中15个被列入《中国畜禽品种志》,占全国猪、牛、羊、禽地方品种总量的8.9%。列入《浙江省畜禽品种志》的地方品种34个,其中有国家级保护品种7个。建有省级以上保种选育场10个和市、县级保种选育场12个,全省有各类种畜禽场165个,金华猪、嘉兴黑猪、绍鸭、湖羊、仙居鸡等品种的种质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提高和开发利用,为加快我省畜牧品种改良步伐,促进畜牧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省的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够到位,工作经费缺乏。某些地方良种由于投入不足,已面临灭绝的危险。如我省原有的萧山鸡、舟山火鸡、舟山黄牛、虹桥猪已濒临绝种;仙居花猪、兰溪花猪也举步艰难。二是地区间工作开展不平衡。三是外省流入我省的进口种苗难以监管。尤其是对蔬菜、西瓜和球茎类花卉的引种检疫监管刻不容缓。四是疫情监测费收费标准不一,造成收费低的省份引进种苗后流入收费高的省份,建议农业部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疫情监测收费标准。五是农业部1993年制订的《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部分条文已不适应当前有引种检疫监管工作需要,建议尽快修改。


                                                                              来源: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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