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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外省贩销户到浙贩销农产品能否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
| 发布时间:2005-03-01 |
答:根据新办法的规定,只要是浙江的车,浙江的产品,在浙江的公路上运输,都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当然,这种产品必须是鲜活的农产品。新的“绿色通道”实际上是“认车不认人”,也就是说,外省贩销大户来收购浙江农民生产的鲜活农产品,只要用的是浙江牌照的车,仍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相反,人是浙江人,但用的却是外省牌照的车,就不能享受“绿色通道”政策了。
来源:浙江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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